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签订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湘中银批转2024003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联系电话19976951342,联系人:张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xlsx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日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